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4-27 21:34
杭州的鲁先生最近看中一辆奔驰车,签了购车合同,定金也交了,可据说交首付款的时候,4S店提价了。鲁先生看中的是奔驰C200L,车价31万多,三月底和石祥路上的浙江鹏龙之奔4S店签了购车合同。鲁先生说,4S店要他增加的七千块钱本来是之前承诺的装潢优惠。
车是贷款买的,装潢价格是两万二,鲁先生说,当时谈好优惠的七千,会在首付款里抵扣。合同里写着,车价318800,余款171593,按照鲁先生的算法,用车价减去余款,再扣除一万定金和7000优惠,首付款应该是130207。可合同里上扣除定金的首付款,却是140207。陆先生说,就算没有7000块优惠,首付款也应该是137207,而不是140207.
减去定金,本来以为只需要再交13万,现在却要交13万7,鲁先生想不通。当时卖车的销售已经离职了,现在这位销售是后来接手的,不了解装潢优惠的情况。给离职的销售打电话,对方没接。当时合同是到底怎么算的,4S店方面也还没搞清楚。
这份汽车贷款合同鲁先生也签了字,上面的首付款是147207,扣除定金是137207。倪主管说,贷款合同是基于后台计算产生的,所以没有算错。两份合同数据不一样,鲁先生怎么就签了字呢?
倪主管说,当时双方都以为购车合同是正确的,这才造成了现在的麻烦。请示领导后,倪主管给出了处理方案。